各项目管理部:
2008年3月9日7时,浙江省桐乡市濮院中央商城二期D标段工程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并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为加强我公司在监工程建筑施工塔吊的安全管理,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要求各项目管理部立即组织人员对各项目监理部的塔吊进行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塔吊的制造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测证明、验收合格证明、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以及拆装单位资质、安拆方案、塔吊事故应急措施、预案制定情况、塔吊安全性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等,尤其是要检查塔吊的使用年限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责任的落实情况(维修保养记录)及定期检测情况。各项目监理部必须严格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塔吊使用、安拆装、验收及检验检测管理,发现技术指标、安全性能等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的塔吊,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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