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季施工监理工作的通知
浙经管[2009]23号
各项目管理部:
目前已进入冬季施工阶段,为确保冬季施工质量和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项目管理部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冬季施工的质量及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对季节性监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检查施工单位制订冬季施工方案,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相关要求督促落实。
三、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对冬季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各项目管理部要拉网式地对在监工程冬季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一次检查,重点要对室外易受冻的作业以及外装饰、钢结构等施工中的高处作业进行检查。对查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冬季施工中的薄弱环节和重大危险源,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加强监管。
五、混凝土、砌体、浆料外保温等工程施工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冻保暖措施。
六、做好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和生活区的照明设施、取暖设备、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防寒劳保用品、消防器材配备的管理,落实相关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七、加强对民工宿舍生活及取暖设施的检查,对采用煤、柴等易引起一氧化碳等中毒的,务必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