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文件
嘉建管[2009]138号
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含建筑节能)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管处、安监站,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分局质安科、市港区规划建设局工程科,湘家荡管委会规划建设处,市区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落实建筑施工各责任单位质量安全责任,消除建筑施工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元旦、春节前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态势,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含建筑节能)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检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1、建筑施工现场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办理;三类人员的持证上岗;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梯、物料提升机)的产权备案、检测检验、使用登记等情况。
2、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台帐资料、文明施工、各类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临时施工用电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有关安全状况。
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手续及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手续,现场对照方案的实施情况等。
4、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及安全知识掌握等情况。
5、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管理实施情况。
6、监理单位对在监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核等情况。
(二)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方面
1、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质量保证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情况,特别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3、在建工程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县(市、区)开展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总结(书面材料)。
2、检查施工现场台帐资料及实体质量安全情况。
3、对在建工程结构实体和建筑节能材料进行抽样检测。
4、随机抽取市区及各县(市、区)3个在建工程(其中1个为计划创建市级标化工地),3个在建工程中2个工程为主体施工阶段,1个工程为装饰施工阶段。
5、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检查情况。
三、检查安排
我局组织质量安全专业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从12月中旬起开展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其它要求
希望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布置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元旦、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为2010年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好转开好局、起好步。
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