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区在监工程项目渣土运输、车辆进出冲洗管理的通知
各项目管理部:
根据市建筑业管理局及区建设局关于建筑工地渣土、散装材料运输、车辆冲洗设施管理的相关部署,并结合近期建设主管部门对该项工作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在监市区三环西路以东、三环北路以南、三环东路以西、长水路(三环东路至嘉杭路)以北、嘉杭路(三环西路至长水路)以西范围内(含以上路段)工地上所有从事建筑散装材料运输的车辆,项目监理机构必须要求其采用平斗装运车或经改装加盖的运输车辆。此范围以外及各区县公司在监项目按照当地相关要求并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要求施工单位在工地大门口必须设置有效的进出车辆冲洗设备,并落实专人负责进出车辆的冲洗,尤其是有渣土集中运输的工程项目,此项工作必须落实到位。
三、接通知后各项目管理部要立即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对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要及时下发书面通知要求整改,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落实的项目监理机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