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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岗位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8-21 20:32:08

关于开展嘉兴市2013年度工程建设

现场管理岗位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嘉建培[2013] 21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工程建设现场专业管理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的通知》(建人建发【2013】198号)文件精神,受嘉兴市建委委托,市城建培训中心将于2013年8月~10月开展2013年度嘉兴市工程建设专业现场管理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范围)

持有省厅2009年度核发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的人员,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岗位范围包括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监理员。具体名单请查阅浙江建设信息港“2013年需继续教育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查询”栏目。

二、继续教育内容

本次继续教育内容主要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强制性条文、工程事故案例分析以及劳动合同法规等,培训及考核课时安排24个学时。

三、培训报名要求

本次继续教育按照单位统一上报、分批培训、集中登记要求开展。具有劳动关系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名单至市城建培训中心;无劳动关系的人员直接到市城建培训中心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9月9日。

2.收费标准:200元/人。

3.报名时交资料:

(1)《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续期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身份证复印件贴于该登记表背面;

(2)岗位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3)经浙江建设信息港“2013年需继续教育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查询”栏目查询后打印的证书信息表一份

(4)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5)《企业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续期人员继续教育汇总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需Excel格式)各一份。

单位统一报名的,提交材料(1)至(5),经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无劳动关系个人直接报名的,提交材料(1)、(2)、(3)。

四、培训考核安排

1、根据先报先培训的原则,中心计划分批组织培训考核。具体培训时间待确定后进行通知,同时中心网站(http://www.jxjsjyw.net)也将公布具体培训时间安排。

2、考核满分为100分,80分合格(考试形式为开卷)。

五、注意事项

1.一人如持有符合本年度年检的多本岗位证书,培训一次即可,并在岗位登记时须一并填写。一人同一岗位多本证书的,保留一个有效证书号(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持证人员证书遗失以及需要勘误的,应先按省厅证书遗失、勘误办理程序先行办理,并在报名截止日之前按要求前来我中心进行登记;

3.持证人员证书继续教育登记验检满三年一次,计算方法为证书核发或继续教育登记当年满后的次年开始计算,满三年后在第四个年度的上半年须申请续期。一人多证者每三年参加一次培训即可。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嘉兴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嘉兴市越秀南路325号2003室)。

联系电话:82623871  82623872    

联系人:邓老师   王老师

 

附件1.
 点击浏览该文件 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续期登记表

附件2.
 点击浏览该文件《企业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续期人员继续教育汇总表》

 

 

 

                                               嘉兴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

                                                二○一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