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确上报工程量产值的通知
各项目管理部(分公司):
目前各项目管理部上报公司的月报中提供的各项目监理机构完成的产值总额部分已超过原计划投资,个别工程完成产值超过计划投资达75%。针对上述情况,根据公司要求,今后每月上报公司的月报工程量完成产值应按照以下内容进行认真统计: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合同造价。
2、分包施工合同中的合同造价。
3、工程产值若有超原合同造价的,应有补充合同(协议)。
4、工程变更联系单的产值应有业主或审计单位进行确认。
今后每月上报月工程量完成产值时,若有超过原计划投资的,应提供超出部分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项目管理部应每月对各项目监理机构完成的产值进行审核、确认。
特此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部
2012年10月31日